面對親人離世,除了情感上的悲痛,還常伴隨著經濟上的壓力。政府雖提供多種喪葬補助,例如勞保、國保、農保與職災補助等,但因制度不同、規定繁瑣,導致許多民眾往往會錯過申請時機或資格。本文將整理各類補助的申請資格、金額計算與流程,讓讀者能快速了解如何申請喪葬補助,減輕壓力。
有哪些喪葬補助可以申請?
在台灣,政府透過社會保險制度提供多項喪葬補助,針對不同身分別的被保險人,可以申請的補助包括下列四個種類:
- 勞工保險:簡稱勞保,對象涵蓋受雇勞工。
-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:簡稱職災保險,對象因職災死亡,透過職災保險申請更高額的補助。
- 國民年金保險:簡稱國保,適用無雇主、無參加其他社保的國民。
- 以及農民保險:簡稱農保,適用於農民身分。
這四種保險制度的主管機關皆為勞保局,農保則需透過投保農會協助申辦。
以下為快速對照表,協助初步判斷適用類型:
補助類別 | 適用對象 | 補助內容 |
---|---|---|
勞保 | 一般受雇勞工 | -依前 6 月平均薪資給付喪葬補助 -有/無遺囑給付 5 /10 個月 -另有家屬給付 |
職災保險 | 因工傷亡勞工 | -依前 6 月平均薪資給付喪葬補助 -有/無遺囑給付 5 /10 個月。 |
國保 | 未就業、自由工作者 | -當月保額 × 5 月 |
農保 | 農會在保農民 | -依前當月保額 -自然死亡 15 月 -職業傷病 30 月 |
勞保喪葬的補助申請方法

若家中有親屬過世且為勞工保險的被保險人,別忘了主動了解是否有資格申請喪葬補助,避免錯過可以減輕經濟壓力的機會。以下將依序說明申請資格、補助金額如何計算,以及實際辦理的流程,幫助在面對人生重大變故時,仍能有所依據、減少困擾。
申請勞保喪葬補助的對象
依《勞工保險條例》規定,被保險人死亡時,由具有法定順位的親屬申請喪葬補助。
勞保喪葬補助順位依序為:
- 配偶、子女
- 父母
- 祖父母
- 孫子女
- 兄弟姊妹
申請人需與被保險人具血親或婚姻關係,並實際負擔殯葬費用,才具備請領資格。若同一順位有多人,應由實際辦理喪葬事宜者優先申請,並須附上相關證明。清楚了解自身順位,有助於加速補助核發流程。
勞保喪葬補助金額怎麼算?
勞保喪葬補助金額的計算基準為「死亡當月(含)起前六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」。
若有遺屬者,核發5個月;無遺屬者,則核發10個月。
例如:父親為被保險人,平均投保薪資為30,000元,有遺屬申請時,即可領取30,000 × 5 = 150,000元。此補助為一次性給付,不需實報實銷。
而家屬已可依照身分也申請額外補助金:
- 父母或配偶死亡時:3個月。
- 年滿12歲之子女死亡時:2.5個月。
- 未滿12歲之子女死亡時:1.5個月。
勞保喪葬補助申請流程與文件
申請時應備妥:
- 死亡證明
- 戶籍謄本
- 補助申請書
- 親屬關係證明
- 存摺封面影本
- 申請人與被保險人之身分證影本
申請勞保喪葬補助可透過三種方式:
- 備妥資料後郵寄或親送至勞保局各地辦事處;
- 使用自然人憑證登入勞保局「e化服務系統」線上申請;
- 委託他人辦理。申請時須附上死亡證明文件、申請人與被保險人之關係證明(如戶籍謄本)、申請人身分證影本與申請書等。
請注意,申請期限為自被保險人死亡翌日起五年內,逾期不予受理,建議及早準備,確保順利完成。
職災喪葬補助的申請方式

若勞工不幸因職業災害或職業病導致死亡,其遺屬除了可申請一般勞保的喪葬補助外,還可另行申請「勞工職業災害保險」下的喪葬津貼與死亡補償金。這類補助屬於職災專屬的保障制度,與一般勞保性質不同、給付標準也更為優厚,申請條件與流程也略有不同。
申請職災喪葬補助的對象
若被保險人因職業災害或職業病死亡,其遺屬可依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》向勞保局申請喪葬補助。
職災喪葬補助順位依序為:
- 配偶、子女
- 父母
- 祖父母
- 孫子女
- 兄弟姊妹
申請人需與被保險人具血親或婚姻關係,並實際負擔殯葬費用,才具備請領資格。若同一順位有多人,應由實際辦理喪葬事宜者優先申請,並須附上相關證明。清楚了解自身順位,有助於加速補助核發流程。
職災喪葬補助金額怎麼算?
勞工因職業災害死亡後,其遺屬可申請「勞工職業災害保險」喪葬津貼。依規定,補助金額以被保險人死亡當月(含)起前六個月的平均月投保薪資為基準計算。
如有遺屬者,發給5個月;若無遺屬,則發給10個月。
舉例來說,若投保薪資平均為35,000元,且有遺屬,則補助金為35,000 × 5 = 175,000元。此為一次性給付,不需提供實際喪葬支出證明,可即時協助家屬處理相關費用。
職災喪葬補助申請流程與文件
申請時應備妥:
- 死亡證明
- 戶籍謄本
- 補助申請書
- 親屬關係證明
- 存摺封面影本
- 申請人與被保險人之身分證影本
職災喪葬補助原則上由投保單位(即雇主)協助提出申請,若雇主無法配合,家屬亦可親自辦理。辦理方式包括親送、郵寄至勞保局辦事處,或透過「e化服務系統」線上辦理。
補件時限為通知後30日內,申請期限為自被保險人死亡翌日起五年內,逾期不予受理,建議及早準備,確保順利完成。
國保喪葬補助的申請方法

對於未受雇於職場的自由工作者、家庭主婦或中斷就業者,「國民年金保險」(簡稱國保)是重要的基本保障。當投保人不幸過世時,家屬可依法申請「國保喪葬補助」,作為處理後事的一筆經濟協助。
這項制度專為未參加勞保等其他社會保險的國民設計,給予經濟上相對弱勢族群最基本的身後照顧。以下將針對補助資格、金額與申請流程進行說明。
申請國保喪葬的補助對象
只要被保險人在死亡當月仍具「國民年金」身分,即可申請國保喪葬補助。原則上年齡需滿25歲以上、未滿65歲,無需在職或有固定收入。
國保喪葬補助順位依序為:
- 配偶、子女
- 父母
- 祖父母
- 孫子女
- 兄弟姊妹
申請人需與被保險人具血親或婚姻關係,並實際負擔殯葬費用,才具備請領資格。若同一順位有多人,應由實際辦理喪葬事宜者優先申請,並須附上相關證明。清楚了解自身順位,有助於加速補助核發流程。
國保喪葬補助金額怎麼算?
國保喪葬補助的金額為被保險人「死亡當月投保金額」乘以5倍。
例如,若死亡當月的投保金額為20,400元,家屬即可以請領20,400 × 5 = 102,000元的補助金。這筆補助屬於一次性給付,無需檢附實際殯葬費用單據,也與保費繳納情況無關。只要符合國保資格並於申請期限內提出,即可取得補助,是許多家庭重要的經濟緩衝來源。
國保喪葬補助申請流程與文件
申請時應備妥:
- 死亡證明
- 戶籍謄本
- 補助申請書
- 親屬關係證明
- 存摺封面影本
- 申請人與被保險人之身分證影本
申請方式可親自或郵寄至勞保局各地辦事處辦理,亦可委託戶政事務所轉交。
請注意,申請期限為自被保險人死亡翌日起五年內,逾期不予受理,建議及早準備,確保順利完成。
農保喪葬補助的申請方法

對參加農民健康保險(簡稱農保)的農民而言,農保喪葬補助是專為農業從業人口設計的重要保障措施。當被保險人不幸過世時,其家屬可申請此項補助,以減輕殯葬開支壓力。
該補助金額依死亡原因差異而異,辦理方式也相對單純,可透過所屬農會辦理或線上系統申請,提供農民與家屬更實際的經濟支持與制度便利。
申請農保喪葬補助的對象
農保喪葬補助的申請資格,限於被保險人於死亡時「仍具農保身分」,亦即仍處於有效投保期間。
農保喪葬補助順位依序為:
- 配偶、子女
- 父母
- 祖父母
- 孫子女
- 兄弟姊妹
申請人需與被保險人具血親或婚姻關係,並實際負擔殯葬費用,才具備請領資格。若同一順位有多人,應由實際辦理喪葬事宜者優先申請,並須附上相關證明。清楚了解自身順位,有助於加速補助核發流程。
農保喪葬補助金額怎麼算?
農保喪葬補助的金額依死亡原因區分:若屬普通傷病或自然死亡,發給15個月的投保金額;若因職業傷病或職災致死,則發給30個月。
舉例來說,若農保被保險人月投保金額為18,200元,普通死亡可領18,200 × 15 = 273,000元;職災死亡則可領到18,200 × 30 = 546,000元。此補助為一次性發放,無需提交實際殯葬費用明細,確保家屬在困難時期獲得即時支援。
農保喪葬補助申請流程與文件
申請時應備妥:
- 死亡證明
- 戶籍謄本
- 補助申請書
- 親屬關係證明
- 存摺封面影本
- 申請人與被保險人之身分證影本
農保喪葬補助可透過兩種方式申請:
- 使用自然人憑證登入勞保局〈e化服務系統〉線上申辦;
- 由家屬親送或郵寄申請資料至所屬投保農會。
須注意,申請時限為自死亡翌日起五年內,逾期將喪失權益。建議事前電話聯繫農會確認文件,避免來回補件延誤補助核發。
社會保險外的「喪葬補助」與「亡故慰問金」
雖然勞保、國保、農保等制度已提供基本的喪葬補助,但實際上,政府和部分單位還有設計額外的「亡故慰問金」或「喪葬慰助金」,專為無法透過社會保險請領或身分特殊的民眾所設。
這些補助不屬於社會保險範疇,通常由社會局、僑委會、退輔會或縣市政府提供,目的在於協助遺屬度過喪親階段的財務壓力。
以下針對幾種常見族群,整理各自可申請的慰問金類型,幫助讀者避免漏領:
- 一般民眾:如因天然災害導致死亡或失蹤,可向災害發生地之鄉鎮市區公所申請慰助金,每人最高補助金額為20萬元。另有安遷、重傷與淹水等其他類別之災害救助,建議洽各縣市政府查詢適用條件與申辦流程。
- 生活陷困者:若亡者家庭無力殮葬,可向戶籍地公所申請「急難救助」之喪葬補助,補助金額依各縣市規定,約為2,000至3萬元不等;如因死亡、重傷、失蹤或失業導致家庭陷入困境,亦可申請關懷救助金(約1萬~3萬元),急迫個案可先核發5,000元。
- (中)低收入戶:部分縣市提供低收入戶喪葬補助,最高約為5,000至4萬元;中低收入戶補助目前僅限新竹縣、台中市與雲林縣,金額約5,000至3萬元,皆須向戶籍地公所提出申請並檢附身分與死亡證明文件。
- 僑胞:若海外僑胞於返台定居、觀光或探親期間遇有特殊急難事件而亡,可由家屬向僑務委員會申請慰問金,金額為1萬元。相關申請流程可洽詢僑委會或駐外館處。
- 就養榮民:如就養於榮民之家的榮民過世,且家屬尚未領取其他喪葬補助者,可於一年內向退輔會或榮服處申請,補助金額以5萬元為上限。需經照護單位協助申辦並檢附相關證明。
申請喪葬補助的注意事項
在申請喪葬補助的過程中,許多家屬可能因情緒低落、資訊不足或準備不齊而錯失補助機會。為避免因細節疏忽導致申請失敗,建議在辦理之前就先確認各項條件與文件,並注意不同補助制度間的限制與規範。以下整理常見的三大注意事項,協助申請人更順利完成手續、爭取合法權益。
申請期限與時效提醒
無論是勞保、國保、農保或職災等喪葬補助,原則上皆需於「被保險人死亡日起五年內」完成申請,逾期將喪失領取資格,無法補發。
部分非社會保險類的地方慰問金或急難救助,也可能有3個月至1年不等的時效限制。建議家屬在處理喪事後,儘早洽詢相關單位,確認時限並完成申請,以免錯過補助時效。
文件常見缺漏與補件方式
申請喪葬補助時,最常見的問題是「文件不齊」或「親屬關係難以證明」,例如未附上死亡證明書、戶籍謄本、申請人與亡者的身分證明等。部分補助亦需提供火化證明、醫師證明或存摺封面影本。
若資料不齊,受理單位會發出補件通知,補件期限依機關規定而定,通常為30日內。為加速審查,建議一開始就備妥完整資料,並留意是否需正本或影本,減少來回補件時間。
是否能重複申請不同補助?
喪葬補助多屬「不同制度、不同用途」原則,若亡者同時具勞保與國保身分,僅能擇一申請,不得重複領取。但可與地方慰問金或急難救助併領,視單位規定為準。
若有身分重疊或不確定條件,建議主動洽詢勞保局、農會或社會局,以確認自身權益並避免申請失敗。
結語
面對摯親離世,悲傷之餘仍須處理繁複事務,熟悉各類喪葬補助的資格與流程,能有效減輕經濟壓力。政府資源是對每位國民應有的保障。透過本文整理,協助民眾在面對人生重大事件時,多一分從容與準備。
建議各位可保存此文或分享給親友,並在辦理前主動洽詢勞保局、地方農會、地方政府社會處等單位確認自身資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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